今年菏泽规划新建、改扩建中小学项目34个!这些收费问题有明确规定…

8月22日,市教育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吴丹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“政务服务热线”,介绍上半年我市教育领域工作情况,并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。

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,规划资金50950.65万元

2023年全市共规划新建、改扩建中小学项目34个,目前已开工项目21个,已竣工1个。规划新建、改扩建幼儿园项目27个,已开工项目25个,已竣工2个。

学前教育方面,探索推进集团化办园、镇村一体化、发展共同体等办园模式,深入推进幼小双向衔接。义务教育方面,重点实施强镇筑基、强校扩优行动,带动乡村薄弱学校发展,切实缩小城乡校际发展差距。

普通高中方面,持续推进强科培优行动,做好省级学科基地和特色高中建设培育工作,推动县中崛起。职业教育方面,加强中职学校管理,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实地核查,严格划分办学等次。举办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暨校企合作对话会,申报设置3个产教联合体。

特殊教育方面,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,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和安置标准,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。德育方面,推荐入选山东省中小学美德教育典型案例1个。

编制2023年-2027年乡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规划,全市共计规划项目2936个,规划投入资金50950.65万元。全市为27.16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各类资助资金1.59亿元。稽核校外培训机构1400余家,有力打击卷钱跑路等校外培训乱象。

计划到2025年底,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寄宿制完全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。

中小学阶段,这些收费问题都有明确规定

如果学校存在强制购买平板电脑、小语种教学额外收费,餐费、住宿费疫情期间未退费,学生奶、教辅资料征订等收费问题,该如何处理?

根据《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》,公办高中学费、公办中小学的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。公办中小学的课后服务费、学生装费实行政府指导价。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、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。营利性民办高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。

服务性收费包括课后延时、校车、餐费等,代收费包括作业本费、学生装费、社会实践费、居民基本医疗费、意外伤害险费、教辅材料费、高中课本费等,收费坚持自愿原则、成本补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,应据实结算、多退少补。

因此,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、教学软件等配备,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、社会捐赠等方面经费解决。学校不得以信息化为名变相收费,不得以家委会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软件、教学终端和网络培训课程。

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。小语种的开设应符合国家课程设置标准,教学成本纳入学校办学成本,不得单独收费。

关于退费问题,学生退学的,学校应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,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、住宿费等,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。学生休学、转学的,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。

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、住宿费等。复学后,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。

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,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

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,孩子无法入园该怎么办?据介绍,对于建设不到位的幼儿园,市自规局、住建局将强化约谈调度,多次约谈开发企业,要求限期完成配套园建设任务。

2020年12月2日,市政府召开了配套园建设不到位问题专项会议,出台了补位措施,要求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相关单位要暂缓对未同步建设配套园项目的验收。

对于配套园尚未建成的,由驻地区统筹周边学前教育资源,妥善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问题。同时建立长效机制,坚持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交付。

来源:菏泽日报/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云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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